102-103 學年度「教師專業發展評鑑」評鑑人員初階研習
一、研習時間及地點:共 10 場,詳如附件。
二、報名方式:請參加人員逕至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(http://tepd.moe.gov.tw/)報名。
三、參加教師於報名初階實體研習前,必須先參加遠距教學課程,俟完成並通過檢核後方能報 名參加本府辦理之初階實體研習,爰此,請參加旨揭研習之教師務必攜帶「遠距教
學課程學習證明」(請逕上中小學教師專業發展線上課程學習平台 http://tepd.moe.gov.tw/lms/index.do?act=toIndex 列印)與會。
四、凡遲到超過 15 分鐘以上者,該門實體課程研習時數不予採計。